马上评|被“性凝视”玩坏的街拍,需要立规矩了

澎湃特约评论员 夏研

马上评|被“性凝视”玩坏的街拍,需要立规矩了

成都太古里的街拍摄影师 视觉中国 资料图

走在大街上,你愿意被陌生人长枪短炮一顿拍吗?

如今街拍很常见,尤其是在城市里的时尚街区。街拍的照片,成了很多网络平台的重要内容。行走在现实中的俊男靓女,也是虚拟世界里行走的流量。

但街拍也越来越呈现出一些问题,据《法治日报》调查报道,有女生明确表示不愿意被拍,依然被怼脸式拍摄;一些街拍聚焦年轻女孩身体部位,充满“性的凝视”;一些街拍照片被滥用于各个网站,成为牟利道具。

其实,拍照在法律层面是有明确权责界定的。比如《民法典》规定,自然人享有肖像权,有权依法制作、使用、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。通俗地理解,肖像拍摄和使用必须得经过当事人许可。至于所谓“性凝视”的情形,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,已经涉嫌侵害隐私权、名誉权了。

但问题的复杂之处,在于街拍场景的特殊性。客观来看,现实中有些人并不拒绝街拍,甚至争相成为街拍的主角。比如2019年曾有报道,一女子在北京三里屯遇到街拍,非但没拒绝,还以为被经纪人相中,结果被骗了十几万。虽然结局不幸,但至少说明街拍的模式得到了相当多人的认可。

在网上,北京三里屯、上海南京路、成都太古里是著名的“街拍圣地”,乃至成了一种城市符号。不知不觉间,街拍成了“时尚潮流”的一部分,被美化与合理化了,其中一些法律问题反倒被忽视了。

此外,对街拍的认知,很多人还没有形成清晰的权利边界感。比如,街拍属于拍景还是拍人?有时恐怕难以说清。很多人仍坚持认为,街拍不涉及隐私问题:既然自己这样穿着打扮出门了,又有什么不能公之于众的呢?

其实,这些都把街拍问题变得复杂难解,给街拍赋予了某种文化氛围和浪漫想象。就好像如果有人偷拍自己家里,人们会极为敏感;但如果是在大街上被拍,该怎么定性、怎么反应,一切就变得模糊了。

这或许说明,还是需要对街拍提炼出更具体、更有参照意义的原则。街拍当然有存在的道理,作为一种艺术表达也好,商业模式也罢,只要是合法合规的、彼此协商同意的就没有问题。城市美观街景,成为市民自我展示、自我宣传的背景板,本也是社会开放包容的题中之义。

但应该明确,无论什么“街拍圣地”,无论个人打扮如何时髦,街拍需要征得当事人明确的同意。所谓“公共场合没有隐私”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,出门逛街和被人放到互联网上接受“凝视”不是一个概念。这些事关人的基础权利,不代表在街拍场景下就可以被忽略。

平台要积极担责,对于存在侵权可能的、打擦边球的,应该及时处理,不能在流量的诱惑下丧失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。至于那些拍摄隐私部位、充满“性凝视”的内容,已经该进入司法视野了,需要在法律内解决。

总之,在今天更要明确,人们对美的渴望、追求与展示,都应当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——我的身体我做主,我知晓、我愿意,然后才有街拍。

责任编辑:甘琼芳 图片编辑:乐浴峰

校对:张亮亮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zhenshijiepai.com/2024/01/%e9%a9%ac%e4%b8%8a%e8%af%84%ef%bd%9c%e8%a2%ab%e6%80%a7%e5%87%9d%e8%a7%86%e7%8e%a9%e5%9d%8f%e7%9a%84%e8%a1%97%e6%8b%8d%ef%bc%8c%e9%9c%80%e8%a6%81%e7%ab%8b%e8%a7%84%e7%9f%a9%e4%ba%86/,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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